云南省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 边疆繁荣稳定

时间:2018年08月26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光辉照耀到了红河州城乡各个角落,各族人民共生共荣,生活水平显著改善,民族地区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全省高位,民族文化得到全面保护,民族教育不断振兴,民族干部不断成长壮大——各族人民以倾情歌舞等文艺形式表达着由衷幸福。

  上下齐心 共筑团结幸福梦

  去年11月,红河州举行建州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中,各族共舞,全民同欢,人们被“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氛围所陶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也进入高潮。

  善谋者行远,实干者乃成。红河州早在1999年就在个旧市和平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示范试点,2000年在蒙自市草坝十七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试点。2013年红河州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建设相关文件,加强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力度。今年又确定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目标任务,制定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及相关任务分解文件,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警)营、进医院、进家庭”的“九进”活动,全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个旧市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实施创建工作“六个纳入”,即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综合目标、五好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双拥模范单位及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考核体系,使创建工作落实到社区、企业、学校、机关等,覆盖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地开展活动,切实转变创建活动重点轻面、重形式轻内容、重阶段考评轻日常管理的做法,真正激发各族群众的主动性和参与度;弥勒市建立市级干部与宗教人士的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各级领导干部与宗教界人士之间的联谊交友和良好的情感交流。

  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红河州形成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协调主抓、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州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证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稳步推进。

  共同进步 不让一个民族掉队

  曾经过着原始生活的金平布朗族(莽人)地区、绿春黄连山地区、金平拉祜族地区、河口瑶山乡,以及曾被称为“乞讨之乡”的红河县垤玛三村地区条条公路通到村寨,水泥路铺到了家门口,几乎家家户户住上了漂亮的钢筋水泥房。

  红河州在这些地区,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加快产业培植、实施安居工程,使当地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改善的同时,还打造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特色示范村镇,如期实现贫困地区全面脱贫。

  同时,红河州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不断加快南部地区发展步伐,为逐步缩小区域和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打下坚实基础。特别是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南部边疆地区、特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南部地区综合开发、城乡一体化建设、兴边富民和精准扶贫工程。实施北部地区对南部地区“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关单位定点挂钩扶贫等机制,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真切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共同享受了改革发展成果。

  齐头并进 美丽红河不是梦

  知百姓冷暖,为百姓谋福,红河州的发展历史就是“党的光辉照边疆”的历史。在党的领导下,该州经济实力快速跃升,经济总量在全省16个州市和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均居第3位。

  经济发展了,民族文化也受到保护。州委州政府加强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1046”春天工程,制定和落实文化惠民政策,提升民族文化软实力,保护、传承和开发优秀民族文化,民族文化不断繁荣。哈尼梯田成功申遗,“三千四百年”历史文化名片影响力不断扩大,打造出经典哈尼舞剧《诺玛阿美》,《哈尼古歌》在意大利米兰世博会中国馆驻场演出,成功举办首届红河文化艺术节。目前,全州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国家级14项、省级6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省级近100人。同时,一大批民族优秀影视作品和文艺精品脱颖而出。在历届省民运会上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民族教育不断振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始终坚持民族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和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实施《红河州民族教育条例》。在民族地区推行“双语”教学,普级国家通用语言;在金平,河口、绿春3县的14个边境乡(镇)实施“三免费”教育,从2014年起,又对南部六县农村高中生免学费;在个旧一中等6个高中开设民族高中班,容纳学生500余名;对农村特困少数民族大学(大专)生实施救助;全州共有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108所,民族团结教育在各级学校蔚然成风。

  “为政之道重在用人”。红河州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目前,全州共有少数民族干部37000余人。

  红河州于1986年就制定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并把每年的11月确定为“民族团结活动月”。自治州州长、人大主任,自治县县长、人大主任均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目前,全州共设立3个自治县、5个民族乡;共制定(修订)了26个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法规,有力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红河州已全面开展了民族团结示范学校、示范村、示范医院、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几乎全覆盖。红河州先后多次召开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500余个先进集体和600余名先进个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常玉选)

(作者:佚名 编辑:红河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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