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实施“八大”工程助力脱贫攻坚

时间:2017年10月07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凤庆县实施产业、就业、易地搬迁、绿色发展、教育、健康、危旧房改造、社会保障等“八大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实施产业扶贫工程,使贫困群众增收有渠道。提升核桃、茶叶、烤烟、畜牧、蚕桑等产业,发展“短平快”致富产业,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2个产业发展项目,每户贫困户至少有1个增收项目、主要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1人稳定就业。建立合作联结机制,每年扶持1个以上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的龙头企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产业合作组织和资金互助组织,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至少加入1个合作组织。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示范园、优质种植基地,带动贫困户增收。大力支持贫困村开发民族特色美食、生态农产品、民族手工艺品、民族服饰、民族歌舞等旅游产品,鼓励到户产业扶贫资金投入金融、小水电、合作社、专业大户、光伏、乡村旅游等领域,实现资产收益。

  实施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旧房改造工程,使贫困群众居住不再难。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户4类重点对象放在农村危房改造优先位置,开展好C、D级危房精准调查,按照“应建必建、应改必改”要求,采取拆除重建、加固改造、兜底保障等方式扎实推进,争取在2017年底全面完成“四类对象”危旧房改造。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贫困群众居住环境有改善。启动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同步制定实施集中安置点产业规划、同步制定搬迁贫困群众就业计划、同步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以“挪穷窝换穷业并举”为导向,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因地制宜培育特色种养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开展职业技术培训,鼓励和支持搬迁贫困群众自主创业,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实施就业扶贫工程,使贫困群众收入的来源。全面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力争用5年时间,全县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次)以上,实现累计转移就业7万人以上,做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利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雨露计划”“云岭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劳动力转移培训”等示范性培训,免费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依托乡村建设和地方特色产业带动一批、城镇化和“五网”建设等重点项目带动一批、区域经济发展带动一批、驻外地劳务服务机构组织一批、区位优势组织一批、“挂包帮”单位帮助一批“六个一批” 转移就业。支持贫困人口参与城市管理、生态治理、公路养护、地质灾害监测、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实施教育扶贫工程,使贫困群众综合能力有新提升。完善家庭困难学生助学体系,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普通高校资助政策,到2017年底,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0%,学龄前儿童入园(班)率达到90%以上。争取自主招生、定向招生招收指标向贫困村倾斜。力争用10年时间,为每一个贫困村至少培育10名大学生。县职教中心每年培养500名不同类别的产业技术人才,每年选派43名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名科技特派员、2—3户农业科技示范户。争取每年从贫困村中选派一批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壮年劳力到市级学校、医院、农业科技单位和种养加销企业进行技能学习培训,确保每个贫困村有10名以上中高级技能人才。

  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使贫困群众生病不返贫。加强县、乡、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健全农村疾病防控体系,配全乡村医生,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到2020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2名全科医生,强化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分期分批对乡村医生进行轮训。使贫困村新农合参合率达100%,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大病调查干预,加大重点疾病防控,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实施绿色扶贫工程,使贫困群众保护生态有增收。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到2017年末,贫困村25度以上的陡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按照每3500亩林地配备1名护林员的标准,择优安排居住在生态保护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担任护林员。到2020年,累计实施退耕还林30万亩,荒山造林和低效林改造40万亩,封山育林30万亩,实现林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林业增加值60亿元以上,实现贫困户人均林业纯收入达1200元以上。

  实施社会保障工程,使贫困群众生活不再愁。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完善农村低保补差发放办法,实现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发展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民政救助对象实施有效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大对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救助力度,使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李廷昌)

(作者:佚名 编辑:临沧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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