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武定国税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制度

时间:2017年10月06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非常感谢武定县国税局公职律师团队的及时提醒和帮助,他们不仅让我减少和挽回了经济损失,还为今后如何规范企业经营提供了法律服务。”近日,云南省武定县某经贸公司因为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被县国税局监控发现,该局及时派出公职律师第一时间与该公司董事长贺某取得联系并进行了普法教育。事后,贺某拨通《法制日报》记者电话如是说道。

  “为让纳税人做法律明白人,近年来,武定国税局积极探索开展法治武定国税建设,通过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团队,逐步形成了‘办税依法、解决税收问题用法、化解征纳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武定县国税局副局长华志星说。

  他介绍,2016年6月开始,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有关“推行税收法律顾问”等有关精神,武定国税局在建立了局内公职律师队伍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联系,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局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五名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双方义务、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让法律顾问对税收决策、税务管理和税收执法等领域提出专业性、前瞻性、可操作的法律建议,用法律手段解决税收征管、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帮助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据悉,该局为进一步打造阳光、法治国税,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从2014年开始开展税务法制标准化探索,构建税收执法业务标准,该标准针对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征纳权责不清晰、业务流程不科学、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引入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按法制化的要求对税收法制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

  “税收执法业务标准不仅整合了税收业务、明晰了岗位职责、减少了环节交叉、规范了税收执法、统一了工作标准,明确了业务内容、步骤、节点、方法以及质量要求、时限要求、服务要求等,还将日常税收执法工作‘标准化’,解决了税收执法中征纳权责不清、自由裁量标准不一、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规范征管业务、提升服务质效、严格税收执法、防控执法风险、推进税收法治等多方面工作增添了新的抓手”,华志星说。

  另外,该局还推行了税收执法文书规范化工作,编写了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文书录入模版》,对发票违法等5类税收违法行为,制作了包含简易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不予处罚等业务在内的9类40个word格式文书录入模版,极大地提高了税务行政处罚的工作效率和业务办理准确性。

  “从2016年开始,我局大胆创新税收执法行为监督管理方式,大力推进事前事中监督制度化,推行了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制度,在局内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均设立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岗,由具有公职律师资格的干部负责对本部门执法人员制作的各类税收执法文书在送达执行前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核,未经审核的执法文书一律不得送达税务行政相对人。”华志星表示,该制度针对税收执法文书制作中容易忽略的环节、容易出错的点,从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份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有效。通过该制度的推行,持续改进了税收执法的薄弱环节,有效加强了内部监督管控,稳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此外,该做法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对其他执法单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据悉,该局从2016年7月开始,还推行了“说理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耐心倾听纳税人的陈述、申辩,在法规政策权限内对纳税人的合理诉求给予最大限度回应,让纳税人看得清楚、弄得明白,增强了处罚文书的公信力和说服力,尽量减少处罚争议。另一方面,通过执法过程中以及处罚文书中的“说法、说理”,使纳税人逐步了解法、熟悉法、运用法,不断增强依法办税、诚信纳税意识,自觉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记者 石飞 通讯员 姜光鑫)

(作者:佚名 编辑:楚雄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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