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环保审批增设生产工艺,深圳两家包装印刷企业被罚117万

时间:2018年10月08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日前,深圳市人居环境委 " 利剑二号 " 行动指挥部发布 " 利剑二号 " 行动的执法进展,并通报了 10 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截至 9 月 13 日,全市环保专项执法 " 利剑二号 " 行动共排查涉水工业污染源等 7 类污染源 18710 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 1549 家,目前完成整治 770 家。

  据介绍,深圳2018年4月3日开始启动环保专项执法 " 利剑二号 " 行动,对涉气与涉水的工业污染源实施 " 体检式 " 排查、" 休克式 " 整治、" 一证式 " 监管、" 点穴式 " 执法等四大措施。截至 9 月 13 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111 宗,拟处罚金额 1.39 亿元,其中取缔关闭 97 家,实施查封扣押 549 宗,限产停 150 宗,移送行政拘留 48 宗,移送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25 宗,企业登报道歉 67 家。

  此次通报的 10 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包括了:深圳市金豪彩色印刷公司废气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及废水直排案、深圳市美大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设工艺及废水直排案。

  1、深圳市金豪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废气未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及废水直排案

  6 月 4 日,龙华区环保水务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金豪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 B 栋一楼印刷车间有 4 台印刷机,印刷废气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气通过铁皮管道直排厂外。B 栋一楼洗版车间现场正在生产,洗版废水通过 PVC 管道直排厂外雨水管道。

  执法人员在 pvc 管外排口处采集水样,监测分析结果显示:pvc 管外排口的水样的 PH 值为 1L 58(标准为 6 一 9)、氨氮为 0 · 03mg/L(标准为 10mg/L ) 、化学需氧量为 316mg/L(标准为 90mg/L)、色度为 640 倍(标准为 40 倍)、悬浮物为 33mg/L(标准为 60mg/L ) , PH 值、化学需氧量、色度监测结果均超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限制生产二个月并处以罚款 52 万元的处罚。该案适用移送行政拘留标准,拟依法将有关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深圳市美大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增设工艺及废水直排案

  6 月 4 日,龙华区环保水务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美大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在龙华区观澜街道茜坑社区福苑工业区第 4 栋 A 区增设印刷、清洗工艺,且违法直接排放印刷清洗废水。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双色印刷机正在生产,双色印刷机旁设的清洗区底部设有一个排放口,清洗废水通过排放口排至厂外雨水渠,雨水渠可见黑色水墨废水。执法人员在雨水渠内采集水样,经监测分析结果显示:色度为 3 · 20 ×10’ 倍(标准为 40 倍)、悬浮物为 6 · 71 ×103mg /L (标准为 60mg/L ) , 色度、悬浮物监测结果均超标。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环保部门立即启动查封扣押程序,对该公司擅自增设的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采取限制生产二个月、责令立即停止增设工艺的生产使用并处以罚款 65 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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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昆明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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