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药械监管督查
近日,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对市内1区4县药械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共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1户,药械批发企业5户,药械零售企业15户,飞行检查医疗器械批发企业7户,零售药店认证3户,零售连锁总部“八统一”确认验收1户,责令整改2户。
该局成立督查组,对县(区)局就省局、丽江市局年初下发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重点、药械日常监管,药械飞行检查工作及抽样工作完成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药械专项整治情况,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及“三项监测”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到部分药械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及药械经营企业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部分药店进行了GSP认证及零售连锁总部“八统一”确认验收等工作;督查组将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供货方资质材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各县(区)局提出要用“四个最严”要求,做好药械监管工作。(记者?陈云芬)
(作者:佚名 编辑:丽江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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