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个旧市围绕目标导向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时间:2018年01月27日信息来源:不详 点击: 【字体:

  一是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行动计划;加强工业污染、建筑施工、道路扬尘、非煤矿山、燃煤锅炉等多污染源综合防控;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积极落实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建立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大气环境综合治理个旧市重点工作方案》,委托云南省环境评估中心编制《个旧市环境空气质量专题研究报告》。2017年,个旧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6.2%,比州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高0.4%,比2016年上升了12.9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低于州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二是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出台《个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着力抓好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管理;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设立保护区标志牌、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等,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和水源地保护区巡查,确保饮水安全。2017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浑水河(卡房大沟)断面稳定达到功能区划水质标准;倘甸双河重金属连续四个月达标,水环境质量逐步好转。

  三是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鸡街镇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场开工建设;开展关停企业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调查及风险评估、冶炼废渣详查、矿业影响区土壤重金属风险控制及修复示范项目等前期工作,为后续开展综合治理奠定基础;开展环境监测和监察联动执法,严控工矿污染;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坚持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批,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一律不批;控制农业污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减少生活污染。

  四是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自筹资金设立淘汰落后产能项目补偿基金,到2017年底淘汰涉重金属粗铅冶炼鼓风炉41座;淘汰拆除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涉重金属落后产能3座;南北部选矿试验示范园区相继开工建设,共有149家选矿企业整合为38家并签订了入园合同,淘汰关停涉重金属选矿企业231家;中央资金支持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黑冲河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和“冲坡哨片区工业‘三废’集中处置场工程”已按时限要求建设完成;红河州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建成并投运。

(作者:佚名 编辑:红河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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